今日適逢基督教傳入越南五十週年紀念,
越南各地大小教會均隆重慶祝,
然五十年年來,教會收穫委實不大,
未能予社會影響力,實有開一禱告悔改大會之必要。
唯望今後有更良好發展,
至使主恩被及全越,神人共歡!
路加福音十四章25~35,是段經文
記述主耶穌向許多聽道者闡明一真理,
即如何方配稱為基督門徒,
尤以末句 :「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」為甚。
斯時也,正有數不清的人跟從祂,
推其原委,無非因主能行神蹟,醫病逐鬼而已,於是
主耶穌轉身對這些人說:
「....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
和自己的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若不....」
三次說及「若不....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」
嚴重表明作基督門徒之代價及條件,就是
愛主過於家人及自己,背十字架,
及撇下一切,以跟隨祂!
我們可以想像出當時眾人之反應 ,實在非同小可,
豈能愛主過於妻兒、父母,
心裏批評主耶穌大發謬論,豈非妄想?
從而推之,一般口說信主的人,根本未明何謂信主,
只知信主要經洗禮、讀經、聽道、崇拜 神
而不知信主作主門徒,實係二事,
信主容易,然作主門徒則難矣!
何則?信主之徒以有信心則成, 然作主門徒,非付上條件與代價不可。 而此條件代價,非受任何命令,乃由自願。
何則?信主之徒以有信心則成, 然作主門徒,非付上條件與代價不可。 而此條件代價,非受任何命令,乃由自願。
主耶穌在上述經文中說及三點作祂門徒之條件:
(1)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過於父母、弟妹,及自己性命,
就不能作我門徒」(26)
此等說話,實難使人聽得下,於是
眾人面面相愕,均覺主耶穌之條件太苛, 無人敢贊同。
聽信者眾,而從者一無僅有,
可謂主失敗乎?
然主之意當然深邃超常,若愛主之心與愛父母家人之心相同,
又何必尊主為主,以主為神?
為要區別愛主之心,故發此言,
方可在愛之上作一比較也!
主若是常人,則絕不敢發此大言,
然主係 神,當無以至尊者遷就人之理。
於此,我們方可見作門徒之代價既高,則任重致遠,
主要人愛祂勝於家人及親朋,
乃在一須明辨立場時以主為首,從而成為剛毅之門徒也。
(2)「若不背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」(27)。 人嘗以為自己痛苦、失望、心灰等作為十字架,故對人謂: 「我背著十字架」,但此處我們可以知道, 十字架乃犧牲, 非為自己。 主背十字架,成為我們模範, 乃是主倒空自己,以自己作為贖罪祭,純為世人背負者。 我們跟隨主,亦當背著人所加與我的十字架, 意即有為人犧牲之精神,方有資格作主耶穌門徒也 。
(3)「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」(33) 士兵入伍,不能攜帶自家用具, 亦絕無一士兵攜家眷及傢俬以應召上前線者, 一切由政府供給,同時 一經應召,絕無自主可言, 一切皆得服從上司,不可抗拒,方可稱謂一正式軍人。 基督徒作主門徒亦如投軍聖召下, 作一勇往直前,與惡魔誓不兩立之精兵。 若不撇下一切,何能服主從主? 主耶穌於此亦說及兩個比喻(見28~32), 一個是建築的比喻,一個是戰爭的比喻, 作主門徒同樣負此二責。 一乃建立天國,二與惡魔爭戰, 意即謂主之門徒一邊是工人,一邊亦是士兵, 要具此二重任之條件,亦如上述, 非放棄一切,愛主過於人不可。
門徒者,跟隨於門下之一走卒也,
主之門徒,當然唯主是賴。
彼得有一大失敗點(太16:22),就是喧賓奪主,
當主耶穌說及祂要為人所出賣且被殺時,
他竟說:「不可如此,這事必不臨及祢的。」
於是主斥他為撒但,因為他只體貼人不體貼 神,
耶穌是主,不能為我所命令。
主雖召門徒,但從不勉強,因勉強非出自己,必有失敗可言。 拿破崙決志攻意,對部下說及此點, 要經過阿爾卑斯山、有風雪、路途亦遠而崎嶇, 且有客死異鄉,或半途一去不返之虞,
誰若志願留下則自動留下從他出戰, 膽怯者大可離去。 士兵聞言淚下,紛紛自願寧死從之,果然 一舉得勝凱旋而還。
今日之世代,信主者只知信,不知從,因為
不明白門徒之意義,乃是捨棄自己,尊主為首,
從而得力為主作工,建立人間天國,驅逐惡魔,
無條件由主所遣,專一事主。
既知從者少( 豈不知多人聽道,而至終主亦只有十二而十一門徒而已),而工作及戰爭多,
主正盼你亦放棄一切以加入聖軍中,為真理而戰!
(1961/6/11主日崇拜講道,馮景華君記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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